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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推出16条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|当前热文
2023-06-14 20:07:32   来源:新华每日电讯  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(记者邹多为)记者从海关总署13日召开的例行记者通报会上获悉,为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,提振外贸发展信心,海关总署日前围绕促进进出口物流畅通、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、促进企业减负增效和促进外贸创新发展四方面推出16条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。

这些新举措包括持续提升跨境物流效率、支持先进技术设备和特殊物品进口、促进重要农食产品进出口、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、推动加工贸易提档升级以及优化边民互市贸易监管等。

2022年,海关总署先后出台了23项稳外贸措施,其中口岸保通保畅、加快企业急需货物通关、开通农食产品“绿色通道”等措施,为我国外贸规模再创历史新高提供了坚实支撑。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吴海平表示:“今年,我们在继续抓好那些受欢迎、效果好的措施落实的同时,聚焦企业关切,又研究推出了新的举措。”

在促进进出口物流畅通方面,有扩大“船边直提”“抵港直装”“联动接卸”等便利化措施试点范围,保障属地查检鲜活易腐商品绿色通道畅通运行,优化高新技术设备监管查验流程等。在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方面,有深入推进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建设,拓展更多便利功能和服务;在具备条件的口岸开展“智慧口岸”建设试点等。在促进企业减负增效方面,包括进一步扩大主动披露政策适用范围,为企业提供容错纠错、守法便利通道;继续扩大海关“经认证的经营者”(AEO)互认范围,推动AEO企业在境内外享受通关便利等。在促进外贸创新发展方面,包括有序开展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综合改革;拓展保税维修业务范围等。

下一步,海关总署将着力抓好16条新举措落实落地。一是要求全国海关因地制宜出台细化的配套举措,及时回应企业诉求,强化政策措施协同效应;二是巩固深化“海关关长送政策上门”服务,有针对性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;三是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反馈,要求全国海关第一时间反馈落实中的重要情况,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,让企业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。

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(记者邹多为)记者从海关总署13日召开的例行记者通报会上获悉,为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,提振外贸发展信心,海关总署日前围绕促进进出口物流畅通、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、促进企业减负增效和促进外贸创新发展四方面推出16条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。

这些新举措包括持续提升跨境物流效率、支持先进技术设备和特殊物品进口、促进重要农食产品进出口、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、推动加工贸易提档升级以及优化边民互市贸易监管等。

2022年,海关总署先后出台了23项稳外贸措施,其中口岸保通保畅、加快企业急需货物通关、开通农食产品“绿色通道”等措施,为我国外贸规模再创历史新高提供了坚实支撑。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吴海平表示:“今年,我们在继续抓好那些受欢迎、效果好的措施落实的同时,聚焦企业关切,又研究推出了新的举措。”

在促进进出口物流畅通方面,有扩大“船边直提”“抵港直装”“联动接卸”等便利化措施试点范围,保障属地查检鲜活易腐商品绿色通道畅通运行,优化高新技术设备监管查验流程等。在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方面,有深入推进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建设,拓展更多便利功能和服务;在具备条件的口岸开展“智慧口岸”建设试点等。在促进企业减负增效方面,包括进一步扩大主动披露政策适用范围,为企业提供容错纠错、守法便利通道;继续扩大海关“经认证的经营者”(AEO)互认范围,推动AEO企业在境内外享受通关便利等。在促进外贸创新发展方面,包括有序开展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综合改革;拓展保税维修业务范围等。

下一步,海关总署将着力抓好16条新举措落实落地。一是要求全国海关因地制宜出台细化的配套举措,及时回应企业诉求,强化政策措施协同效应;二是巩固深化“海关关长送政策上门”服务,有针对性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;三是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反馈,要求全国海关第一时间反馈落实中的重要情况,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,让企业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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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责任编辑:ruirui]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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